公安局长“去留”:老百姓能说了算吗?(中校原创)

反腐倡廉   2007-06-01 13:45   阅读1056   评论114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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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公安局长“去留”:老百姓能说了算吗?(中校原创)

 

2007年6月1日消息,河南省公安厅昨日出台新规定:“今后,河南省省公安厅将根据老百姓的投票结果,来决定各省辖市公安局局长的去留。对连续两年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满意率低、位次落后的后三名省辖市公安局,将予以通报批评,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;对连续两年落后的后十名县(市)、区公安局局长,要调离工作岗位。”其中心思想就是说,以后,能否继续当公安局局长老百姓可以说了算。

刚看到这个消息感到很兴奋,老百姓终于有了否决权了。可是细一想,这里却有很多问题。

一是群众投票方式如何确定,群众参与面能有多大,投票能够公开进行吗?如果只是找几个所谓的群众代表投票,老百姓的参与度太低,大多数群众都不知道投票的大门冲哪开?那么这样的行风评议并不能把真正的落后单位评出来,其结果恐怕也是难以服众的?

二是不要搞成形式主义。因为现在各地进行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,投票的代表大都是经过刻意调选的,有的甚至就是由基层干部代填、代投,根本就不能代表群众的心声。所以,这样一来,所谓的老百姓说了算,不过又是一个形象工程,走走形式而已。

三是处理结果太轻了。在群众评议中落后的公安局,说明群众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,更说明这个单位的局长不合格、不称职,而不合格、不称职的局长就应该就地免职,情节严重的要撤职。现在只是把局长调离,到异地去做官。这样一来群众评议还有什么意义?

四是对连续两年落后的局长才进行处理,时间太长了。公安局是保护一方百姓平安的重要部门,如果局长不合格、不称职,必然造成当地的社会治安不好,那么当地的老百姓每时每刻都将处于危险之中。而规定中却说连续两年落后才调离,这么做是不是对老百姓的疾苦太漠不关心了?(中校/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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