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权怎能大于生存权?(中校原创)

反腐倡廉   2007-03-11 09:00   阅读852   评论54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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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怎能大于生存权?(中校原创)

  在两会召开之前,就有权威人士说,这次会议一定要保证《物权法》的顺利通过。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这么着急为物权立法。难道说此法真的这么重要吗?没有此法国家就不能崛起了,没有此法人民就无法生存了,没有此法社会就不能进步了,没有此法经济就不能发展了。我想这些恐怕都不是真正的理由。

 有人说,《物权法》符合老百姓的利益。我想这只不过是拉大旗做虎皮。普通老百姓真的需要物权法吗?根本就不需要。因为老百姓一年挣那几个钱,放在银行连利息都挣不到,每天都在贬值,可还是舍不得花,也根本不用什么法来保护。老百姓唯一的物产,就是遮风避雨的房子,虽然使用权只有七十年,但是七十年后的事情,也不是他们现在要考虑的问题。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着急通过一个《物权法》来保护七十年以后的房子。

 君不见,农民工为了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,不得不找总理帮忙。君不见,农民为了喝一口干净的水,为了土地里还能长庄稼,而在与污染企业斗争。君不见,街头的小摊贩为了孩子上学,而在城管的追逐中逃窜。君不见,煤矿工人为了给养活一家人,明知瓦斯有毒,也要下井去挣活命的钱。君不见,现在还有很多人无钱看病,小病顶着,大病扛着,从不敢进医院的大门。可是今天,我们并没有为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收益立法。并没有为保护农民的土地、用水立法。并没有为矿工的生命权立法。并没有为街头小摊贩的经营权,让他们的孩子上的起学立法。并没有为群众看的起病,都能享受免费医疗保障立法。相反我们的人大代表们却在反复讨论物权的问题,研究如何立法来保护有钱人的财富。难道说富人的物权比穷人的生存权更重要吗?

 记得前几年,西方一些国家总在人权问题上攻击我们,说我们不讲人权。为此,我们国务院、外交部的发言人总要反击说:生存权是最重要的人权。如果人民没有了生存权,那么其他权利都是不切实践的空谈,都是荒谬的。可是现在我们把这些“生存权是最重要的人权”的声明,和人大着急为物权立法的行为放在一起,难道大家不觉得滑稽可笑吗?

 我们现在总以万里长城为荣,就总以兵马俑、秦始皇陵为荣,可是如果没有几十万,上百万的劳动人民,万里长城能建起来吗?秦始皇陵能建起来吗?以前我们总说“历史是人民创造的”。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,如果世界上没有人,那么什么事也干不成。就拿我们党的奋斗历史来说,我们党历来重视人民的力量,革命战争时期,我们靠人民战争取得了政权。建国后,我们靠人民战争打败了美帝国主义。改革开放吸引外资,我们靠的不是我们多么富裕,我们手里有多少钱,而是靠的我们有丰厚的劳动力市场。如果没有那么多廉价的劳动力,没有令人眼红的十四亿人口的消费市场,深圳能建起来吗?浦东能腾飞吗?我们的经济建设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吗?

 可是现在有些人偏偏看不到人的重要性,只看到资本的万能。特别我们每天都在喊着要以人为本的时候,可是我们却一直在干着以物为本的蠢事。这不是拜金主义是什么?这不是拜物教是什么?现在感动这个词很时髦,在此我也奉劝代表大人们一句,不要总关心有钱人的钱袋,应该为穷人的生存感动一回了。(中校/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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